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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上庄七号线绿化、亮化及挡土墙(上庄一号线

发布日期:2017/5/11 16:15:31 浏览:619

1.项目名称:上庄七号线绿化、亮化及挡土墙(上庄一号线-上庄六号线)工程所需路灯、及玻璃钢管项目

2.项目编号:黄岛区2015162a

3.采购内容:第一包:路灯

第二包:电缆

第三包:玻璃钢管

4.本项目预算:

第一包:路灯,采购预算10万元。

第二包:电缆,采购预算10万元。

第三包:玻璃钢管,采购预算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第一包:路灯

5.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合格灯具产品的企业(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1.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灯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5.1.3供应商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有效期系指:检测报告上注明有效期的以检测报告为准,未注明有效期的只接受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发的检测报告)灯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1.4投标产品涉及专利的,供应商须出具产品专利证明文件和产品专利拥有者允许以该专利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产品如不涉及专利的,供应商须出具投标产品不涉及专利的书面承诺书原件,因供应商所产生的法律纠纷问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2第二包:电缆

5.2.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企业(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报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5.2.3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3C认证,在认证有效期内且在相关网站查询处于有效状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网站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第三包:玻璃钢管

5.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企业(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3.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玻璃钢管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5.3.3供应商应提供本次采购同型号保护管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地市级及以上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且检测日期为2012年1月1日以后出具(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或www。qdxhaggzy。com,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投标人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日14时00分-14时30分

9.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日14时30分。

9.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四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

联系人:吕建平

联系电话:0532-86988573

联系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

10.2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冠军、李营营

联系电话:0532-55685906、18560672795

联系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37号金都花园C座29层F室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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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上庄七号线绿化、亮化及挡土墙(上庄一号线》相关参考资料:
黄岛挡土墙倒塌、浆砌卵石挡土墙、毛石挡土墙监理细则、挡土墙、重力式挡土墙、引道路堤与挡土墙、上庄 荣成、上庄村、鹿泉上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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