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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上市公司公告(3月29日)

发布日期:2023/3/30 9:06:41 浏览:378

来源时间为:2023-03-29

3月28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科维公司通过公开投标的形式中标“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机电工程JD01标段”项目。

公告显示,该项目合同金额为5.26亿元,工期243天。主要工程内容为第JD01标段的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隧道消防等工程。吉林高速表示,本项目顺利实施后,能够积累公司施工业绩,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将产生影响。

恒瑞医药:HRS-5635注射液获准开展慢性乙型肝炎临床试验

()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子公司福建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HRS-5635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慢性乙型肝炎的临床试验。

HRS-5635为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非临床药效研究显示,HRS-5635对所有HBV基因型均显示优异的抗病毒活性,在体内可以发挥高效、持久的抗病毒作用。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显示,HRS-5635无脱靶活性,安全性高。经查询,国内外暂无同类产品获批上市。截至目前,HRS-5635注射液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6,958万元。

恒瑞医药:HRS-5635注射液获批药物临床试验

恒瑞医药3月28日晚间公告,近日子公司福建盛迪医药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HRS-5635注射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HRS-5635为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非临床药效研究显示,HRS-5635对所有HBV基因型均显示优异的抗病毒活性,在体内可发挥高效、持久的抗病毒作用。

中公高科高管潘宗俊减持4.03万股减持计划完成

()发布公告,截至2023年3月27日,高级管理人员潘宗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上海谊众三名股东拟减持合计不超3股份

上海谊众发布公告,公司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1.6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中牧股份参股公司华农财险拟融资不超25.5亿元公司放弃增资认购权

()公告,公司持股4.2的参股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农财险”)拟实施增资,增发不超过15亿股,增资金额不超过25.5亿元人民币。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主营业务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放弃本次对华农财险同比例增资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农财险的股权比例将下降至1.68。

上海谊众:公司董事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3股份

上海谊众3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拟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3的股份。李峰、李循、许越香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百隆东方董监高完成减持32.25万股

()公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万股;董事张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万股;监事钟征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5万股;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董奇涵未减持本公司股份,以上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2.25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相关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胜诉将增加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3400万元

兆易创新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就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立微”)侵害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1410204545.4)纠纷一案,重审一审判决情况进行公告:2022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4467号】,驳回汇顶的全部诉讼请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顶未在前述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公司胜诉亦未提起上诉,结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4467号】已于2022年11月30日生效,公司胜诉。

根据本次生效的法院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转回2019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4002万元,并相应增加2022年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3400万元,具体金额及数据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兆易创新相关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胜诉将增加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3400万元

兆易创新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就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立微”)侵害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1410204545.4)纠纷一案,重审一审判决情况进行公告:2022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4467号】,驳回汇顶的全部诉讼请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顶未在前述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公司胜诉亦未提起上诉,结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4467号】已于2022年11月30日生效,公司胜诉。

根据本次生效的法院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转回2019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4002万元,并相应增加2022年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净利润约3400万元,具体金额及数据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金发科技放弃盘锦金发高分子材料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

()公告,公司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金石基金”)、关联方广州市腾曦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腾曦晨”)、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志敏、盘锦金发新材料产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管理层平台”)于2022年2月28日签署《投资协议》。公司、腾曦晨、管理层平台和金石基金共同对盘锦金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平台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30.25亿元,并由平台公司留存60万元后,其余30.244亿元均用于认缴辽宁公司有限公司(“辽宁金发”)新增注册资本。

投资协议约定,在12个月期限届满日(自金石基金“首期出资款项日”起计算)之前,公司未能以届时经与金石基金协商同意的方案启动重组收购的,或辽宁金发仍未投产的,则金石基金有权通知袁志敏和/或腾曦晨以现金回购届时金石基金所持平台公司全部出资金额的三分之一出资额对应的股权。根据前述约定,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本次部分股权回购的优先购买权。

友发集团下属企业友发不锈钢公司拟引入管理层持股

()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管道科技”)之全资子公司天津友发不锈钢管有限公司(“友发不锈钢”)拟增资扩股引进由12位主要管理人员作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天津市乾胤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乾胤”),同时管道科技亦参与本次增资认购。增资后管道科技及乾胤分别持有友发不锈钢86.43和13.57的股权。

元祖股份主要股东兰馨成长减持期内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兰馨成长”)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天味食品拟向全资子企业海南博怀增资5亿元

()发布公告,公司拟向全资子企业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博怀”)增资5亿元,以满足对外投资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博怀出资额变更为8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汇宇制药股东王晓鹏累计减持90.43万股减持时间过半

汇宇制药发布公告,截至3月28日,股东王晓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90.4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华扬联众实控人苏同解除质押1885万股

()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188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4)办理完成了解除质押业务。

超讯通信附属签订3.6亿元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系统集成承包合同

()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超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与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A栋)新建项目系统集成承包合同》,将为客户提供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系统集成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含税)。

超讯通信:子公司成都超讯与广州奥融及广东奥维签到3.6亿元合同

3月28日消息超讯通信公告,全资子公司成都超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A栋)新建项目系统集成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

天味食品:拟向全资子企业增资5亿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郭秀娟张函)3月28日,天味食品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企业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企业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5亿元,以满足对外投资项目开展的需要。

瑞丰银行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拟10送3股派1.5元

()财经讯()于3月29日发布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150935.4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6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14.82,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000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据瑞丰银行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35.25亿元,同比增长6.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28亿元,同比增长20.2;基本每股收益盈利1.01元,去年同期为0.89元。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辖内自然人、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自愿入股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首批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主营业务是公司业务、个人业务以及资金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为储蓄存款、投资理财、代销基金、代销贵金属、代销保险、信用卡、市民卡、手机银行、个人网银、收单结算、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金融、农村社区金融服务、公司金融业务、小微金融业务、票据业务、国际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债券业务、外汇业务、衍生品业务、理财业务等。

瑞丰银行前身为浙江省绍兴县信用联社,成立于1987年5月。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231号)批准,2005年1月改制为浙江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2011年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批复(浙银监复【2011】16号),浙江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成为浙江省首批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2011年4月,瑞丰银行以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转增金额3亿元,注册资金由6亿元增加至9亿元。2012年4月,以未分配利润和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转增金额9,000万元,注册资金由9亿元增加至9.9亿元。2013年4月,以未分配利润和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转增金额9,900万元,注册资本由9.9亿元增加至10.89亿元。2014年4月,以未分配利润和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197,900,449元。2015年4月,以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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