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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北玻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发布日期:2023/4/12 14:28:08 浏览:655

法”“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建筑用安全玻璃——钢化玻璃”等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建筑玻璃外观质量要求及评定”等行业标准和建材标准,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对技术工艺的迭代升级和对市场发展积累的洞察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3)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口碑为项目建设提供渠道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业务拓展,深挖客户需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高端玻璃产品广泛应用于世界知名标志性建筑,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先后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建筑玻璃十大首选品牌”“金玻奖”匠心企业等奖项和称号,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知名度。凭借高效、专业的技术服务及优质的产品质量,公司高端幕墙玻璃受到了建筑设计师的青睐,并与Foster Partners建筑事务所、SOM建筑设计事务所、KPF建筑师事务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筑科学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国内外多家知名建筑设计公司开展深入合作,能够提供满足其设计理念、文化特质和设计美感的产品方案,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亦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渠道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44,105.3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类别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投资金额占比

1土地购置4,180.68-9.48

2建筑工程16,047.1916,047.1936.38

3设备购置及安装20,071.5020,071.5045.51

4基本预备费1,805.931,805.934.09

5铺底流动资金2,000.002,000.004.53

合计44,105.3039,924.63100.00

5、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为15.14,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12年(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6、项目报批事项

项目实施主体已与汝阳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汝阳)出让(2022年)第0019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项目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正在履行中。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额:19,068.7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745.83万元。

项目建设期:36个月

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将新建研发中心,通过引进高性能设备、新建研发中试线,对包括玻璃钢化设备工艺、玻璃镀膜设备及工艺、高效节能风机技术等业务领域进行深化研究,以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并增强成本控制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项目必要性

(1)整合研发资源、优化研发环境,提升公司研发效率

公司深耕玻璃深加工领域多年,在经营规模整体不断扩大、行业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已成为公司巩固竞争优势的必要举措。公司拟通过实施本项目建设研发中心,在扩大研发场地、优化研发环境的同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自主创新平台,结合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整合公司的研发资源,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发挥研发中心一体化统筹作用,进而提高市场反应能力、研发资源协调运用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整体提升公司研发效率。

(2)扩大技术创新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玻璃深加工行业融合了热学、力学、材料、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工艺技术,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市场对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的高效性、可靠性、智能化等性能要求不断提高,公司需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立足于产业化和应用需要,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本项目拟通过搭建一体化的协同研发平台,开展包括玻璃钢化设备、玻璃镀膜设备、高端玻璃深加工产品和高效节能风机等多个方向的研究,增强相关领域的协同创新能力,扩大自身技术创新优势,进一步满足市场多样化、定制化、节能化的产品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3)提升预研开发能力,为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在玻璃深加工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储备,亦构建了多元化、多层次的产品结构。随着市场技术迭代速度不断加快、应用场景不断增加,公司需要提升预研开发能力和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对前瞻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的研发布局。研发中试线作为连接实验室研发和产品规模化生产的桥梁,有助于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控制研发风险。

本项目将新建研发中心并配置中试线,打通研发和生产流程,验证研发成果的可行性,同时通过收集分析产品研发过程中的实验和生产数据,解决研发技术问题、改善技术方案,为规模生产奠定基础,形成研发和产业化的有效协同。本项目实施有助于公司提升预研开发能力,加快公司产品迭代和技术升级,提高研发成果转化率,为产业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从而保证公司在产品和技术不断推陈出新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

3、项目可行性

(1)项目建设属于科技创新投入,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指出大力发展高端玻璃,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应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安全玻璃、个性化幕墙、光伏光热一体化等玻璃制品,大力开发高端玻璃制品生产、检测专用装备,提高装备控制精度、自动化水平和生产工艺稳定性,进一步促进了玻璃深加工产业科技创新。此外,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高水平建设一批科技孵化载体、研发中试基地、科技产业社区,围绕矿山、玻璃深加工、盾构等装备,打造“设计 生产 施工 运维 服务”全产业链。

公司作为玻璃深加工产业重要参与者,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拟在洛阳建设研发中心,开展玻璃深加工设备、玻璃深加工产品等相关技术、工艺和产品的研发,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科技创新投入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导向。

(2)坚实的技术基础为产品优化和技术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在玻璃深加工领域深耕二十余年,技术创新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创新发展的源泉。公司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着力开展引领、高效性、可靠性、智能性、低耗低碳性等技术专项研究,积累了一定的研发优势、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超过70项,参与编制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建材标准。公司坚实的技术基础能够为产品的不断优化和技术迭代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3)优质的研发平台和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自主研发,建有河南省玻璃加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玻璃深加工智能装备及产品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三元流风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市建筑玻璃结构功能优化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上海市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等,能够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开展。

公司已构建起专业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多数为从事玻璃深加工领域多年的技术骨干,对行业发展趋势及技术发展方向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有助于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前布局、抢占市场制高点,使公司不断保持产业先进性与领先力。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9,068.73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类别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投资金额占比

1土地购置1,322.90-6.94

2建筑工程投资8,205.798,205.7943.03

3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8,695.008,695.0045.60

4基本预备费845.04845.044.43

合计19,068.7317,745.83100.00

5、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有助于对现有产品工艺技术进行优化提升,并预研储备核心业务领域的前沿技术和产品,从而保证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巩固行业地位。

6、项目报批事项

公司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的权属证书,证书编号为:豫(2021)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42635号、豫(2022)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13481号和豫(2022)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3501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正在履行中。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作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以支持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以及研发活动的有序开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更好地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竞争力。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整体资本实力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整体不断扩张,用于原材料采购、人力支出、市场开拓等成本费用不断上涨,流动资金的需求缺口持续扩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支撑公司日常采购、管理、营销等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本实力,推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系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适当确定。

(2)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玻璃深加工领域具有资金密集、技术密集的特点,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迭代与创新,从而保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前,玻璃深加工技术领域逐渐向高效、可靠、智能、低碳环保等方向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第一时间掌握国内外同行业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抢占市场制高点,使公司不断保持产业先进性与领先力。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资金实力,加大研发投入,为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储备。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与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产能布局,增强业务协同性,提升研发创新水平,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巩固并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和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3,717.00万股,其中高学明先生持有公司43,494.65万股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和原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81,151,000股(含本数),若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即281,151,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高学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5.7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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