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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北玻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发布日期:2023/4/12 14:28:08 浏览:657

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股本的扩张幅度,公司每股收益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前提下,设立下述假设条件,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2年、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本次发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的模拟测算如下:

1、主要假设

(1)公司本次发行于2023年9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预案中的发行数量上限(即281,151,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330.17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5.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6.40万元。假设公司2022年全年净利润按2022年1-9月的金额进行年化,2023年净利润与2022年相比分别为持平、增长10和增长2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2.12.312023年度/2023.12.31

不考虑本次发行考虑本次发行

情形1:2023年净利润与上年持平

总股本(万股)93,717.0093,717.00121,832.1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847.353,847.353,847.35

项目2022年度/2022.12.312023年度/2023.12.31

不考虑本次发行考虑本次发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621.872,621.872,621.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156,968.04160,815.39280,145.56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4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3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82.422.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1.651.39

情形2:2023年净利润较上年增长10

总股本(万股)93,717.0093,717.00121,832.1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847.354,232.084,232.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621.872,884.052,884.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156,968.04161,200.12280,530.29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5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3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82.662.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1.811.53

情形3:2023年净利润较上年增长20

总股本(万股)93,717.0093,717.00121,832.1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847.354,616.824,616.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621.873,146.243,146.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156,968.04161,584.86280,915.03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5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3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82.902.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1.981.66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股东回报将仍然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的情形,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助于优化公司产能布局、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方面

公司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了科学的人才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并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现已组建了成熟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售后专业化团队,核心研发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管理人员从业经验丰富,对于整个公司业务、行业发展认识深刻,能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有力的人员支持。

(2)技术方面

公司在玻璃深加工领域深耕二十余年,技术创新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着力开展高效性、可靠性、智能性、低耗低碳性等技术专项研究,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聚焦在玻璃深加工技术这一核心产业领域,凭借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对技术工艺的迭代升级和对市场发展积累的敏锐洞察力,在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挥自身优势技术能力方面有着准确的把握。

(3)市场方面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和“绿色建筑”等战略性产业政策支持下,未来玻璃深加工技术的应用市场广阔,发展前景总体趋好。公司“北玻”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得到了市场和客户认可,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信誉度,形成了良好的客户资源基础,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支撑。

(五)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保障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具体的措施包括: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使用。

2、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的前提下,积极调配资源,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并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3、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回报政策,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审慎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科学的方案;独立董事能够及时对募集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能够充分有效行使相应权利和职责,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充分保证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规定采取的相关处罚或相关管理措施,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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