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若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