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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能要求;
——增加了对叠差的要求;
——修改了胶层厚度的要求;
——修改了中空玻璃外观要求;
——删除了密封性能要求
——删除了气候循环耐久性和高温高湿耐久性要求;
——增加了加速耐久性要求;
——增加了对充气中空玻璃初始气体含量的要求;
——增加了对充气中空玻璃气体密封耐久性的要求;
——修改了露点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边部密封粘结性能(附录A)、密封材料水分渗透率测试方法(附录B)、干燥剂水分含量测试(附录C)、中空玻璃光学现象及目视质量的说明(附录D)、中空玻璃使用寿命(附录E)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020-1986、GB11944-1989
——GB/T11944-2002
中空玻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术语和定义、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以及冷藏、装饰等建筑以外用的中空玻璃。本标准不适用于由玻璃之外的构成的中空玻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16外径千分尺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1614
GB/T18915镀膜玻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中空玻璃
Sealedinsulatingglassunit
两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粘接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制品。
4材料
中空玻璃所用材料应满足中空玻璃制造和性能要求。
4.1玻璃
可采用平板玻璃、镀膜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和压花玻璃等。平板玻璃应符合GB11614的规定,镀膜玻璃应符合GB/T18915的规定,夹层玻璃应符合GB15763.3的规定,钢化玻璃应符合GB15763.2的规定。其他品种的玻璃应符合相应标准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4.2边部密封材料
4.2.1中空玻璃边部密封弹性密封胶应符合JC/T486标准要求;热熔丁基胶应满足JC/T914标准要求。
4.2.2中空玻璃边部密封材料应能够满足中空玻璃的水气和气体密封性能并能保持中空玻璃的结构稳定。粘结性能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水分渗透率的要求和测试方法见附录B。
4.3间隔材料
间隔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金属间隔框应去污或进行化学处理。
4.4干燥剂
干燥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分类
5.1按形状分类
平型中空玻璃;
曲面中空玻璃;
5.2按间隔层内气体分类
普通中空玻璃:间隔层内为空气的中空玻璃;
充气中空玻璃:间隔层内充入其它气体的中空玻璃。
6要求
中空玻璃的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中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1中空玻璃性能要求
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普通中空玻璃
充气中空玻璃
尺寸偏差
6.1
6.1
7.1
外观质量
6.2
6.2
7.2
露点
6.3
6.3
7.3
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6.4
6.4
7.4
加速耐久性
6.5
6.5
7.5
初始气体含量
-
6.6
7.6
气体密封耐久性
-
6.7
7.7
6.1尺寸偏差
6.1.1平型中空玻璃的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见表2。
表2长(宽)度允许偏差
长(宽)度L
允许偏差
L<1000
±2
1000≤L<2000
2、-3
L≥2000
±3
6.1.2中空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见表3。
表3厚度允许偏差
公称厚度D
允许偏差
D<17
±1.0
17≤D<22
±1.5
D≥22
±2.0
注:中空玻璃的公称厚度为玻璃原片公称厚度与间隔层厚度之和。
6.1.3中空玻璃两对角线之差
矩形平型中空玻璃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6.1.4叠差
平型中空玻璃的叠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允许叠差
表1单位:mm
长(宽)度L
允许叠差
L<1000
3
1000≤L<2000
4
L≥2000
5
6.1.5中空玻璃的胶层厚度
当中空玻璃外层密封胶水分渗透率≤15g/m2.h.mm时,其厚度应不小于7mm;当中空玻璃外层密封胶水分渗透率>15g/m2.h.mm时,或为充气中空玻璃时,其厚度应不小于9mm;复合密封胶条的胶层厚度为8mm±2mm,特殊规格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6.1.6特殊规格和其它类型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6.2外观质量
中空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中空玻璃外观质量
项目
要求
边部密封
密封胶应均匀整齐,内层密封胶应连续无断条,与玻璃充分粘结,外层密封胶应无气泡,且不超出玻璃边缘。
玻璃
宽度≤0.2mm、长度≤30mm的划伤允许4条/m2,0.2mm<宽度≤1mm、长度≤50mm划伤允许1条/m2;其它缺陷应符合相应原片标准要求。
间隔材料
与玻璃垂直,平直无扭曲,表面平整光洁,无磕伤,气孔均匀整齐;
表面无污痕、斑点及片状不良氧化现象。
间隔层
无夹杂物。
玻璃内表面
应无妨碍透视的污迹和密封胶流淌。
6.3露点
中空玻璃的露点应≤-40℃。
6.4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试样内表面应无结雾、水气凝结或污染的痕迹。复合密封胶条应无蠕变。
6.5加速耐久性能
水分渗透指数I≤0.25,平均值Iav≤0.2。
6.6初始气体含量
充气中空玻璃的初始气体含量应在90%(+10%,-5%)(v/v)范围内。
6.7气体密封耐久性
充气中空玻璃经加速耐久性试验后的气体含量应不小于80%(v/v)。
7试验方法
7.1尺寸偏差
7.1.1中空玻璃长、宽偏差、对角线差、胶层厚度和叠差用精度为0.5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
7.1.2中空玻璃厚度用符合GB/T1216规定的精度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仪器,在距玻璃边缘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
7.1.3叠差测量如图1所示。
图1叠差示意图
7.1.4双道密封的胶层厚度的测量是从内层密封胶与外层密封胶交界处至外层密封胶外边缘,如图2所示。只有一层密封的胶层厚度的测量是从间隔材料与密封胶的交界处到密封胶外边缘,复合密封胶条的厚度如图3所示。
1-玻璃
2-干燥剂
3-外层密封胶
4-内层密封胶
图2胶层厚度示意
1-玻璃
2-胶条
3-支撑带
图3胶条厚度示意
7.2外观
用制品或试样进行检测,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背景光照条件下,距中空玻璃正面600mm处,用肉眼进行观测。划伤宽度用放大10倍,精度为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划伤的长度用最小刻度为0.5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7.3露点试验
7.3.1试验目的
本试验为了确定中空玻璃的内部干燥情况。
7.3.2试样
试样为制品或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15块。
7.3.3试验条件
试验在23℃±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试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中放置24h以上。
7.3.4试验装置
露点仪测量面直径为Ф50mm±1mm(见图4)。温度计测量范围为-80℃~30℃,精度为1℃。
7.3.5试验步骤
向露点仪内注入深约25mm的乙醇或丙酮,再加入干冰,使其温度冷却到等于或低于-60℃,并在试验中保持该温度。
将试样水平放置,在上表面涂一层乙醇或丙酮,使露点仪与该表面紧密接触,停留时间按表6的规定。
表6露点测试时间
原片玻璃厚度(mm)
接触时间(min)
≤4
3
5
4
6
5
8
7
≥10
10
移开露点仪,立刻观察玻璃试样的内表面有无结露或结霜。
如无结霜或结露,露点温度视为-60℃。
如结露或结霜,将试样放置到完全无结霜或结露后,提高温度继续测量,直至测量到-40℃,记录试样最低的不结露温度,该温度为试样的露点温度。
对于由3层玻璃组成的双中空玻璃露点测试应分别测试中空玻璃的两个表面。
7.4耐紫外线辐照试验
7.4.1试验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检验中空玻璃在紫外线辐照下,中空玻璃系统内是否有防碍透视的有机物、水气等的挥发,以及胶条在紫外线辐照下的蠕变情况。
7.4.2试样
试样为2块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平型中空玻璃样品。
7.4.3试验设备
紫外线试验箱箱体尺寸为560mm×560mm×560mm,内装由紫铜板制成的Ф150mm的冷却盘两个,如图5所示。光源为功率为300W、紫外线辐照强度不小于40W/m2的紫外灯。试验箱内温度控制在50℃±3℃。辐照强度达不到时应更换紫外灯。
图5紫外线试验箱
1-试验箱
2-冷却盘
3-定位钉
4-试样
5、8、9-支撑架
6-紫外灯
7-温度计
7.4.4试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