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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7/8 8:16:10 浏览:7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310.3万元,其专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为2,203.24万元(含利息收入)。上述该项目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

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3-5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310.3万元,其专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为2,203.24万元(含利息收入)。上述该项目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时、审慎选取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安排剩余募集资金投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32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8,6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将分别投向以下项目:

2012年11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在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将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897.10万元(包含银行利息)全部用于“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建设;“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建设期24个月,计划投资额98,961.50万元,其中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13,897.10万元,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上述议案于2012年12月7日经过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终止的原因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原先红梅厂区5条生产加工线进行搬迁、技术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进而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项目计划为分阶段建设,经过前期投资建设,已完成生产线的搬迁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部分生产线已经改造完成并具备镀膜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鉴于镀膜加工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将会造成投资过剩。截止2013年11月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资4,310.3万元,完成投资部分能够满足目前市场需求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原因:

因西方发达国家危机影响以来,各光伏市场大国如德国、西班牙等均削减了对光伏组件终端市场的政府补贴,国内产能面临供大于求的“过剩”局面,以及美国和欧洲“双反”的不利影响,光伏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跌,下游客户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从而对公司镀膜加工业务订单造成了较为直接的影响,如公司镀膜加工业务的主要客户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恶化宣布破产重整,使得公司镀膜加工业务骤减,直接导致上述技改募投项目全部完成投资后的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另外,随着光伏镀膜玻璃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镀膜玻璃镀膜加工业务链条的一部分上下游企业也开始进入镀膜生产线的投资,从而对公司的镀膜加工业务产生影响。

为此,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业务和销售战略,加大了镀膜玻璃产品的销售比例,同时通过延伸产业链建设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将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种类和深度,加大公司自主产品线的比重和投资力度,从而使公司管理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市场需求相机抉择,降低镀膜加工业务因下游客户经营变化带来的市场波动风险。

鉴于镀膜加工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将会造成投资过剩。公司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果,拟申请终止该项目投资。该项目剩余资金可用于公司其他项目投资,为股东取得更高的回报。

四、该笔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慎决策。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3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受光伏市场行情低迷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扣除应付未付款项361.31万元后节余募集资金为2,203.24万元(含利息收入),仍存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募集资金作合理、合规的后续安排。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2013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对市场形势的正确判断,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受光伏市场行情低迷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是根据当前市场形势的变化对项目实施计划作出的及时调整,以规避市场风险,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此次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核查意见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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