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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4/20 14:50:39 浏览:540

标准化建设。持续落实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全覆盖,确保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可控。加强队伍建设及仪器设备配备,推动辐射环境监管监测自动化。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影响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认知水平。

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强化辐射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园区、企业多级专项应急预案体系。推进核与辐射场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监测设施设备配置。加强辐射

事故环境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4.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行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清单。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协同监督机制和环境安全责任清单制度,开展涪江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工作。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积累性风险调查评估,实施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开展新污染物风险防控,围绕EDCs、抗生素、农药残留物、微塑料等典型新污染物,开展生产使用状况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

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利用绵阳市生态环境快速反应指挥调度平台,探索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纳入绵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施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优化物资储备库布局,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形成应急处置物资持续供应能力。加强环境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群防群治能力。

专栏10固废处理与环境风险防控治重点项目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开展北川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开展北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技术改造提升及应急池建设,推进水务集团、北控集团绵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生产项目,实施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实施江油超峰飞灰水洗资源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程项目建设,高新、游仙、经开和三台实施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

环境风险防控工程:

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积累性风险调查评估,围绕EDCs、抗生素、农药残留物、微塑料等典型新污染物开展生产使用状况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以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应急指挥系统为重点开展游仙区流域污染风险防控项目。

  (八)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快形成生态环境多元治理格局

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完善市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充分发挥市环委办、生态环保督察办、污防攻坚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实施约谈和述职机制,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36条硬措施落地落实。完善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部门、乡镇生态环保职责。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党政同责考核,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审计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推动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加大清洁生产力度,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企业环保自律,指导企业建立环保内控制度,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在线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继续落实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新材料、电子、汽车以及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推进环境治理标杆企业建设。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企业内部环境信息管理,推动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

加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

开,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诉举报平台渠道,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反映投诉。健全环保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环保设施线上“云开放”。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科普和教育培训。

2.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总结推广乡镇生态环境治理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覆盖到乡镇、村(社区)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河长制、林长制等融合,提升城乡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效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研究建立VOCs重点企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日常监督,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的核查,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空天地”一体化大气观测网,推进城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重点污染源监控体系建设,建设河湖实时监测和污水运行、处理在线监测系统,加快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推动重点区域环境监测站点向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点改造。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固定源和移动源、点源和面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督促重点排污企业推行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生态监测观测网络建设,建立“天空地人”一体化动态监测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提升联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能力。

3.健全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推进地方法规标准建设。围绕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环境科技创新、环境教育等领域开展小切口立法研究,逐步开展已出台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后评估。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创新开展基层环境治理智能化标准化研究。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开展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完善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多元投入长效机制,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探索引进环保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置等。

强化生态环境共治共保。深化跨流域跨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

治、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执行成渝地区危废处置白名单制度,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协同推进涪江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周边市(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探索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机制。推进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和联合执法。

4.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提升环保治理智慧化水平。加强与既有信息化平台的融合对接,完善生态环境快速反应系统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络,逐步建立集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为一体的高效智能环境管理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态环保深度融合,重点提升环境污染治理工艺自动化、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控智能化、环境污染及风险隐患识别智能化等。

加强环保科技创新。探索组建市级创新平台及专家工作站,开展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环境监测预警等关键与共性方法研究。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智能算法和业务模型研发,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完善科技成果服务体系,整合各类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培育3个以上环保科技创新团队。优化整合环境科技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和供需对接。

提升环保铁军素养能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采取环保讲堂、实战演练、技能比武、以老带新、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大上挂下派、横向交流力度。突出业务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开展综合业务、环境监测、督察执法三个类别标兵能手创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与省内外高校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人才定点培养输送机制。

专栏11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建设重点项目

环境监测工程:

建立“空天地”一体化大气观测网,建立河湖实时监测和污水运行、处理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重点区域环境监测站点向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点改造。建设生态监测观测网络,进一步提升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1个温室气体监测站、15个噪声自动监测站、1个大气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站。

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建立VOCs重点企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的核查,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实施绵阳市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智慧环保工程:

完善生态环境快速反应指挥平台,开展“智慧环保”信息化项目,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试点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建立市级部门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保障资金投入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优化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和效率,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激励社会资金配套,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保。

(三)强化信息公开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定期公布生态环境质量、项目建设等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

(四)加强跟踪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度机制,定期调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2023年、2026年,分别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全市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涪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牢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的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科技城建设的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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