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顾客在商店内闲逛时,不小心一头撞上了玻璃门,玻璃门因此破碎,双方为此发生了纠纷。好在民警及时介入化解了纠纷,但被撞碎的玻璃门到底由谁买单呢?
1月11日晚,合肥市长江西路三里庵一家眼镜店内,一名顾客在店内闲逛时,不小心一头撞上了玻璃门,玻璃门受到冲击后当场破碎,好在撞碎玻璃门的顾客头部伤情并无大碍。据该店工作人员称,被撞碎的系推拉门,上面贴有眼镜店的标识。对于玻璃门的赔偿问题,店方认为,是顾客粗心大意才撞碎了玻璃门,而顾客觉得自己头部已经受伤,双方都觉得委屈,并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好在辖区派出所及时介入处理,化解了这场纠纷,但是玻璃门的赔偿问题却成了难题。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表示,赔偿责任的划定主要要看店家的玻璃门是否有醒目的提醒标识,如果通过标识能让顾客发现玻璃门的存在,那么顾客要承担责任,为撞碎的玻璃门买单。反之,如果标识不明显,店家则要赔偿顾客因为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等。
原标题:被撞碎的玻璃门谁来赔?编辑:扈痕
相关阅读
万家资讯频道官方公众号微信号:小万呱蛋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每天都有精彩!
分享到:
1评论网友热评密码
以上言论仅代表用户个人言论,万家热线保持中立欢迎您
2016-1-2011:46通过发表
你这都能当律师,证是买的吧??你作生意场合算不算面对公共场合???顾客安全要不要负责???你就贴了标志,来买眼镜的都是眼神不好,看不清,你不能为顾客考虑安软门帘吗?再说贴标志是能防撞击的装置吗????马路上挖个坑,用纸写个牌子危险,人家开车摔死是不是你就没责任????为什么人家施工就封闭???话说回来我还不知道你这门是不是好的,我这碰下就碎的,门质量可有问题。我也是醉了这律师